2016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

发布作者:zs发布时间:16-01-04浏览(2776

本招生章程在送审过程中,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招生计划数为15人,具体项目如下:

器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打击乐(主要为定音鼓、小军鼓)

声乐: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

舞蹈: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编导、播音主持:朗诵、演讲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省考试院规定的参加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基本资格。

2.特长要求

(1)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招生项目中某一种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2)声乐、舞蹈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好,女生 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专业水准,曾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过奖,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三、报名办法

文艺特长考生除了提供必须的报名相关材料外,在参加文艺特长生资格考试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并简章要求寄送相关材料。(见附件1

2.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原件。

3.报考艺术特长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别。

四、资格考试

1.报到、测试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2.测试时间:415

3.测试内容

(1)西洋乐:演奏中级程度以上的自选曲目一首(五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奏。西洋乐中的打击乐除了演奏自选打击乐器外,小军鼓为必考项。不允许带伴奏。

(2)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二首(八分钟以内),并加考视唱。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不允许现场伴奏。

(3)舞蹈: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五分钟以内),并加试①基本功展示、②舞蹈即兴表演、③模仿舞蹈动作。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

(4) 编导和播音主持:抽题朗诵(3分钟)、命题演讲(3分钟)

五、考核及录取办法

1.参加我校组织的文艺特长生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核得分进行排序,前15名可获得文艺特长生资格,直接预录取,不再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按总成绩单独排序安排专业(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加试成绩)。

2.未通过加试的考生需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后按非特长生进行选拔录取。

六、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热线:400-828-1150

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025-86176095   

联系人:沈云15651710291、何琰15380780860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附件1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号

 

报考专项

 

 

 

地区

              县(市)

就读中学

 

家庭住址

 

个人艺术简历

及主要技能

 

近三年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比赛获得何种奖励

 

考生本人承诺

以上信息本人已审核无误,并郑重承诺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

考生本人签名:

           

1、考生基本信息均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以电子文档传至招办邮箱jmizsb@126.com;或通过邮局EMS寄到学院招生办(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秦老师收,电话400-828-115018512551150)。

2、随此表寄送或电邮的其他材料:专项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参加加试和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需携带获奖证书原件。

3、邮寄截至日期为131日(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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