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1388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核对2019年秋季学期以来退役士兵学生基本信息。见附件。

       2.排查2019-2020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是否有漏报的退役士兵。

       3.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15日前上交学生的退役证书复印件。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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