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核对2019年秋季学期以来退役士兵学生基本信息。见附件。
2.排查2019-2020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是否有漏报的退役士兵。
3.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15日前上交学生的退役证书复印件。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5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核对2019年秋季学期以来退役士兵学生基本信息。见附件。
2.排查2019-2020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是否有漏报的退役士兵。
3.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15日前上交学生的退役证书复印件。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