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各高校每年应对大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受测学生的成绩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并放入学生档案;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毕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特安排2011级学生进行测试,本次测试情况也将作为2011年度系部体育先进评比的依据,请各院系做好学生的组织和宣传动员,协助体育部做好本年度的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机构
测试领导小组组长:曹志平(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张美云(体育部主任)
组 员:各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李文革(体育部)、邵年(体育部)、毛剑杨(体育部)
测试组负责人:毛剑杨
测试人员:各任课体育教师
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分析总结、上报:毛剑杨、郭海静
二、测试对象:
2011级全体学生(已参加2011年江苏籍新生测试的学生可以不参加本次测试)。
三、测试项目:
必测项目两项(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
选测项目三项(室外项目):男生:1000米跑、实心球(2KG)、立定跳远
女生:800米跑、实心球(2KG)、立定跳远
四、测试时间:
第十二周~第十六周(具体测试时间由任课体育教师安排)
五、测试地点:
室外项目在院田径场,室内项目在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体育馆内)
六、注意事项:
(一)测试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或体育委员负责协助体育教师进行测试。
(二)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着运动装、鞋;否则,不准参加测试。测试前应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三)因病或残疾学生,可提交免测申请及医院证明,经学院、体育部批准后,方可免测。
(四)测试学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人 员的测试资格,以考试作弊论处。
(五)负责测试的任课教师须在第十七周周五前(2011年12月23日),将学生测试数据统计表(电子版)报送体育部。数据统计表可在体育部网页下载,填表时须认真负责,逐项规范填写。
(六)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将数据上报到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中心。
六、联 系 人:毛剑杨(老师)
七、咨询联系电话: 18951916253(手机)、86176263(体育部)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体 育 部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