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7浏览次数:420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
    汪旭,男,1981年7月出生,本科,讲师,毕业于南京体育学院。双师型教师,江苏省大学生跆拳道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讲师。2005年来我院任教至今,获得的荣誉有:2013年4月江苏省大学生跆拳道社团锦标赛“优秀裁判员”,2013年“太极杯”全国跆拳道冠军赛“优秀裁判员”,2013年中国长三角跆拳道公开赛“年度优秀裁判员”, 2014年 7月 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高校部跆拳道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2014年 7月  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高校部跆拳道比赛“团体总分”第四名,所带运动员获得冠军一名、亚军一名、季军两名;     2014年“炫通体育杯”上海跆拳道职业技能邀请赛“杰出贡献个人”。
经各级党组织多年来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经支委会研究,认为汪旭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发展的条件,拟在近期讨论并接受汪旭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电话86176261)反映。
    公示期: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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