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人文艺术学院教职工绩效分配实施办法》,现对2023年度人文艺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刘燕飞
副组长:王丽莉
成 员:邹国庆 李珊英 陈砚池 姜 锐 张 洁
工作组秘书:张 媛 鲁怡君 赵琼琼
二、参加考核对象
2023年人文艺术学院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共计47人(不含中层干部),其中,事业编制33人,合同编制14人。考核结果按人文艺术学院教职工的20%确定优秀等次,其中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指标数必须在参加考核的事业编制人员总数20%以内。
三、年度考核等次及基本标准
(一)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考核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水平高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特别在双高院校建设中工作中成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
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师生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一般,专业技术能力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师生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能力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中遇到下列情况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不在派出单位考核则不列入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人员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也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档次名额。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4.校内人员调动的,调动不满半年的由原任职部门负责考核,调动超过半年的由现任职部门负责考核;校内挂职或借调人员,在挂职或借调部门工作不满半年的由原任职部门负责考核,在挂职或借调部门工作超过半年的由挂职或借调部门负责考核。
5.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因工伤按规定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档次。
6.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受到处分的: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教职工本人实事求是撰写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电子版于2024年1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jmirwxy@126.com;《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于2024年1月10日前交综合办。
(二)民主评议 各党支部于2024年1月10日前组织本支部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三)业绩评定 考核组对教职工进行年度工作业绩初步评定。
(四)确定初步等次 考核组根据教职工业绩和民主评议情况,对照教职工“五个师表”作用发挥情况,确定初步考核等次意见,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