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自2014年学校实施“千帆计划”以来,大力推动了学校的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本年度“千帆计划”项目验收考核工作有关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程序
本年度“千帆计划”项目考核与验收对象为2019年立项的千帆团队(项目)。验收考核主要依据各团队(项目)的《项目计划任务书》,重点考核团队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今后三年建设规划。考核程序如下:
1.团队自查。各团队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团队负责人填写相应的考核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专家考核。专家组根据各团队的建设目标与任务、建设成果等综合情况对验收考核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3.学校审定。专家考核结果经学校审定后予以确定并公布。
二、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资金的常规使用,具体要求请对照《关于“千帆团队”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说明》(附件2)。在建项目,当年度配的建设经费,若尚未使用的,当年度给予清零。未验收的不再同意延期,本年度统一考核,仍未结题或考核未通过的,取消项目立项,已使用经费按照相关办法予以追回。
2.《考核表》均为一式三份,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参加考核的团队,请提供团队建设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教材提供原件)并装订成册,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公章。
3.请于2023年11月30日下班前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送至人事处325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shyjsfzzx@126.com,邮件及附件名称以“团队类型+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025-86176915。
7.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人才强校“千帆计划”的意见.doc
人事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