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十四五”规划》、《省
教育厅关于实施 2023 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国家级省级培训任务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 号)和江苏省高职师培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职培函〔2023〕3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我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1.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项目: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研修时间1年。
2.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23年7月至2024年8月,研修时间为 26周。
二、申报指标
我校可上报个人访学研修项目2人、团队访学研修1个、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人。
三、申报条件
1.访学研修项目
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与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实施办法》文件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风教风严谨,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主持一个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在前三)参与过一个省部级课题的全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与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实施办法》文件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派教师,确保申请者符合相关文件。
2.参加访学及实践的教师必须在行前明确访学研修计划或实践计划
,做到目标明确、内容详实、实施步骤计划性强,预期成果应明确成果的数量、形式、级别。此项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3.访学研修单位(接受企业)主管部门须为该校(企业)扎口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教师研修期间的管理和考核。学校实行抽查制度,在访学或实践期内,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在正常工作日内,抽查次数1/3不在岗的,将取消项目,追回已产生费用,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4.参加研修的教师原则上不脱产,如需脱产,由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自行决定。访学或实践实行月报制,每月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访学或实践情况,预期成果达成情况,并就后续工作提出构想。教师在研修或实践期间不得回校上课,否则按天数扣除访学及实践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5.派出前,二级学院必须与相关教师明确约定研修目标、研修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并以此作为研修结束时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高端研修项目需面向全校公开举办一次报告,重点突出研修期间所了解、学习、掌握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思想及促进本专业教学改革的构想或访学期间的成果。企业实践项目需面向所在二级学院公开举办一次报告,重点就实践企业所处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现状,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情况及在促进本专业或课程教学中的促进作用。
6.在规定期限内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访学、实践任务的,因访学、实践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访学或实践项目的个人承担。
(一)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项目需报送材料
1.《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申请个人(团队)申请表》
2. 相关佐证材料
3.《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申报汇总表》
(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需报送材料
1.《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
2.《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接受企业简介表》
3.《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导师简介表》
4. 相关佐证材料
5.《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申报汇总表》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部门于3月6日11:00前将各类材料纸质稿(申请表一式 3 份、企业简介表和导师简介表各一式 1 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 1 份、汇总表 1 份)提交至人事处325房间。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shyjsfzzx@126.com。
联系人:时老师;电话:86176915。
附件:相关表格.zip
人事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