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骨干教师辅导员赴澳门研修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09-29浏览次数:562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学习借鉴境外高校先进的办学理念、职业教育经验和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全面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双高”计划和国际知名海事院校创建,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骨干教师和辅导员领导力提升澳门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2211-20231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遴选对象

研修分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以及辅导员领导力提升三个专题研修班,每个班次30人(班次人数及各部门推荐的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微调)。遴选对象为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成员、骨干教师、专职辅导员和优秀管理人员

1.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题研修班

从国家级和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中定向遴选,由团队领衔人负责推荐,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15人,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10人;党委组织部推荐3-5人,合计不超过30人。

2.骨干教师教学能力专题研修班

各教学单位推荐1-3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人事处名单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推荐3人;科技产业处全校范围内推荐3人,合计不超过30人。

3.辅导员领导力专题研修班

学生工作处在全校辅导员中推荐25人,党委组织部推荐3-5人,合计不超过30人。(此班次学生放寒假前组织)

三、研修内容

研修内容主要包含线上课程资源建设与运行、教学方法及方式、混合式教学设计与实现、教学项目设计与实施、领导力与组织文化、领导者的高效沟通技能、提升组织决策及领导力、营造团队气氛等内容。

四、遴选条件

1.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一般应具1年及以上本校工作经历。

2.各单位(部门)在遴选研修人选时要向教科研业绩突出的教师及优秀管理人员倾斜。

3.原则上近5年入选省级及以上境外研修、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的人员、参加过其他校级及以上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推荐(近3年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除外)。

4.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推荐:

1)近3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近3年受到党纪、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的。

3)近3年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者。

五、授课形式

面授、教学观摩、实践演练、企业考察、交流研讨等方式。

六、目标任务

负责推荐研修人员的单位(部门)要结合学校“双高”计划、年度任务和重点工作,提前布置教师境外研修目标任务,返校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成果汇报,并将研修成果汇报情况报备人事处,择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交流。

七、组织实施

1.教学团队领衔人和二级院部组织推荐的人选,须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相关部门负责推荐的人选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人事处。20221010日前将《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境外研修推荐表》(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境外研修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遴选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318室(联系人时老师025-86176915),全套电子版发送至jshyjsfzzx@126.com

2.人事处会同党委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学工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推荐人选是副科级以上干部,须经校长办公室审议、党委会审定)。

3.经公示无异议,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办理出境手续,各单位组织出境研修人员填写附件表格(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完整清晰复印件2份、近6个月内白底48 mm() *33 mm()(小二寸)纸质光面照片三张及照片电子档(背景应无任何装饰,颜色为白色,务必按照港澳通行证的要求拍摄)。

4.经学校审定后的人员一经上报,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参培人员及相关部门应妥善安排各项工作,须全勤参加集中培训,不得缺席,确保学习效果。

八、费用资助

出境培训经费(含往返机票)由学校承担,其余涉及个人事务办理费用由个人承担。

附件: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赴境外研修推荐表.doc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出国进修任务书.doc

 3.遴选汇总表.xlsx 

    4.确定人选出境相关附表.zip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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