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报送职业教育教师先进典型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案例的通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报送职业教育教师先进典型和工作案例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领域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团队和个人先进典型。总结材料应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字数限3000字以内。
(二)在前沿科技领域取得科研突破的职业教育青年骨干教师先进典型。总结材料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字数限3000字以内。
二、报送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结合自身师资队伍建设现状,可从先进团队、先进个人、青年骨干、工作案例、国家级团队等视角凝练典型案例,原则上每家二级学院(教学部)至少应报送1名。
(二)先进典型总结和工作案例均需含1-2张电子照片,照片尺寸详见附件通知精神。文字排版要求——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方正仿宋简体三号,一级标题:方正黑体简体三号,二级标题:方正楷体简体三号,三级、四级标题:方正仿宋简体三号,行距:固定值28磅。
三、遴选程序
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的申报材料分别汇总并组织专家审阅后,推荐改革创新业绩突出、总结材料优质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案例报至省师陪中心参加遴选。文字冗长没有特色的不予推荐;作为学校案例报送、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的,将给予相关二级学院相应等次的专项奖励。
四、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的先进典型案例,11月2日前按单位名称+团队简称(个人姓名)命名报至人事处318房间,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shyjsfzzx@126.com, 联系人:时老师,电话:025-86176915。
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