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航海学会文件
苏航学〔2013〕4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航海学会2013年度
科研项目申报和2011年度立项科研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工委会、专委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各会员单位科学研究工作,提高航海科技研究质量和水平,促进江苏航海科技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各会员单位中开展201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同时开展2011年度立项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
1、选题范围
选题应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重点和省科协关于加强学会组织建设的工作重点,从增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技术创新和学会服务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与厂会紧密结合,促进应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出发,围绕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通信导航、港口工程、航道技术、海事管理、航运管理、学会建设等领域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突破。具体选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立项条件
1. 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工作实际面临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根据选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将申报项目进一步区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由航海学会根据申报项目经费预算情况,参照《江苏省航海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拨付研究经费。指导项目经费自筹。
3、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为该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否则须经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推荐。
2.申报人只能同时申请一个项目。2011年度立项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者不得申报。
3.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不得延期。
4.项目组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
4、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选定研究方向,确定项目名称,明确参研人员后,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
2.项目申报人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请书》中所填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就选题的意义、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签署具体意见。
3.经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集中报送江苏省航海学会,同时将《科研项目申请书》和《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jshhxh @ntsc.edu.cn。
二、2011年立项科研项目结题
依据《江苏省航海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今年将组织2011年度立项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结题提交的材料包括《江苏省航海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一式3份和以下材料(一套,按序装订成册):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合同
3.项目研究工作报告
4.项目研究报告
5.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已发表论文、论著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应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发表文章的全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和目录)
6.项目取得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推广应用证明等
7.其它有关支撑材料
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将《江苏省航海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和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稿发送至:jshhxh @ntsc.edu.cn。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年度项目申报和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江苏省航海学会。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邮编:226010
联系人:杨亚新 白晶晶(江苏省航海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杨亚新0513-85960872 13515217262
白晶晶0513-85960874 13773660631
传真:0513-85960899 85960978
E-mail:jshhxh@ntsc.edu.cn
请各会员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结题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航海学会科研项目申请书
2.2013年江苏省航海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江苏省航海学会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